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
| · 杨陵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 [点击:4559] | |
| · 陕西农林科技卫视正式启动 [点击:2456] | |
| · 宝鸡综合实力全国排名提升8位... [点击:1800] | |
| · 陕西省农业厅王宏厅长一行来杨... [点击:1509] | |
|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陕西人民广... [点击:1496] | |
| · 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确定 一批... [点击:1126] |
-
工商行政管理所收费的依据标准 2008-06-16 11:08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 价费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计物价[1993]124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 1707号)和(国办发[2002]57号)文件规定有以下几种:
个体户开业登记费:
(一) 开业登记收费标准每户20元。
(二) 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每户收费10元。
(三) 补发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换)发的,每次收费10元。
个体户管理费:
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5—1.5%收取,对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入总额1—2%收取;对进入集贸市场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对本乡、镇、或乡镇以下从事购销、劳务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分别按营业额的0.5%和劳务收入的1%收取。工商行政管理所(联系电话:后稷路工商所:87012457; 西农路工商所:87018500 邰城路工商所:87012138)
上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所个体工商户办照须知 下一条:企业登记注册收费的依据和标准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 版权声明
- | 使用条款
- | 隐私声明
- | 网站地图
- | 关于我们
- | 站长统计
- | 网站简介
- | 业务联系
- 主办单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新闻热线:15829338737
- 地 址:陕西 杨凌新桥北路 政务大厦 电 话:029-87036900 E_MAIL:ylgov@yangling.gov.cn
- 技术管理: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媒体支持:杨凌电视台 农业科技报 杨凌时讯
- 管理电话:029-87031111 029-87030809 传真:029-87030809
- 陕ICP备05010052号










当前位置: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