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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并下达农业综合开发长期规划、阶段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协调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准备、实施和管理工作; 3.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配套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编制项目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用款提款、人员培训计划; 4.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 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立项批复,组织检查验收工作; 6.完善本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并指导下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7.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工作,管理回收到期的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 8.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统计工作,分析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9.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方面的新途径、新路子;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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