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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税收管理的规定

  1、房产税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具体内容是啥?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额由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办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地点、产权编号,原值、用途,大修原因、大修合同、起止时间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税务机关对报告大修的房屋加强跟踪管理和检查。
  2、企业所得税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具体内容是啥?
  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审批项目取消后,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审批。具体管理:
  (1)新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审批后,涉及的企业必须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补充填报新技术开发费申报明细表,归集年度内计入各会计帐户的研发支出,自行调整计算税前扣除金额,主管税务机关据此审核;亏损弥补、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等涉及跨年度计算的项目,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分户设立台帐管理。
  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原则上采取分季预缴的形式。对于金额较大、情况特殊的行业,由各地市、杨凌地税局和省直属分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分月预缴管理。
  (2)下放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
  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及审批程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部分审批项目权限调整
  自04年9月1日起,总机构管理费提取报省局审批由原来的200万元以上调至500万元以上,陕西省境内跨地市的,总机构管理费提取比例和数额仍由省局负责审批或授权总机构所在地地市一级税务机关办理。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报省局审批,由原来的200万元以上调至500万元以上。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层报省局审核确认,调整为国产设备投资概算500万元以上报省局确认。
企业所得税减免由原来的50万元以上报省局审批,调整为100万元以上报省局审批。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
  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审批项目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再享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困难减免税的审批权。
  4、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项目审批取消后的后续管理
  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税额由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总作相应说明。但事先向土地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企业按规上述规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开始使用时,应从使用的次月起自行计算和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