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登记 |
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
设立登记时,纳税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接到资料后,经审核无误,7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其他登记所需资料和时限依照《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执行。 |
60元/套,增领副本20元/本 |
陕价费调发
(96)20号
陕计价
(94)141号 |
霍存科
87093492 |
姚红
87093438 |
凡工作人员违诺1次者,由单位领导对其批评,由当事人向服务对象致谦,并扣责任人10元;累计2次者,局内进行通报,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并扣发当月奖金;累计3次及以上者,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扣发一季度奖金;因违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扣发半年奖金,并待岗学习三个月,对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投诉电话:87093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