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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公安局
法医检验鉴定
1、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2、实施:在伤(残)者临床治疗终结,索取检验鉴定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3、收费:严格按照陕费证字杨NO0057号收费许可证执行,出具财政局发放的行政事业收费标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