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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关于印发《开展局长开门接访和全警入户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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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局长开门接访和全警入户下访活动的通知》要求,示范区公安局决定从7月16日至9月底,在全区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局长开门接访和全警入户下访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示范区公安局开门接访和全警入户下访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宏文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委员担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郭军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毛随乐兼任。主要负责此次活动中局长开门接访、全警入户下访活动的组织实施、信访事项的督办复查、信息统计、情况通报和相关协调等工作。
杨陵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总的目标是:“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信访群众称心满意”。通过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至今未息诉的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将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在辖区,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在辖区,绝不能发生进京赴省上访问题,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安排
开门接访活动从7月16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7月16日至7月31日安排部署。认真梳理信访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开门接访方案。向社会公示局领导接访时间、地点和形式。通过辖区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群众广泛了解、支持和参与。
第二阶段,从8月1日至9月25日实施接访。采取公开接访、预约接访和带案下访等方式接待上访群众。
凡每个工作日,示范区公安局机关、杨陵分局、交巡警支队必须有一位局(支队)领导亲自坐堂接访,办公室、政工、纪委、督察和案件涉及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接访。对接待受理的信访事项,接访局长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亲自在接访登记表上签字。接访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公开接待、敞开接待,直接听取群众诉求、重点案件直接调度。要对接待的信访案件包案解决,逐案会诊,落实“五个一”:一起案件,一个专班、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定时限。
全警入户下访由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交巡警支队分别组织机关干部入户下访,下访对象主要是自行摸排的重点信访案件当事人;基层所队民警入户下访对象主要是上级交办的重点稳控信访人员、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有信访苗头的在办案件当事人。凡机关干部和基层民警入户下访都要认真填写入户下访登记表。
第三阶段,从9月26日至月底总结经验。杨陵分局、交巡警支队对开门接访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全面检查接访和包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工作要求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奥运会召开在即,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在充分认识奥运安保工作极端重要性的基础上,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认真领会胡锦涛、周永康同志关于社会稳定重要指示,把这些重要指示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转化为工作动力。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规律性,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好这次活动,特别要克服疲劳情绪、厌战情绪和畏难情绪。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机关、杨陵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有具体的接访安排,有具体的任务分解。在下访中着力做好信访群众的法律宣传、思想疏导、困难帮扶和信访问题的化解息诉工作,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避免因信访环节引发新的信访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类似贵州“6.28”事件和上海袭警案的发生。省厅规定,从7月份起,凡被省委政法委和省厅通报进京来省信访问题1次的,涉案市、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到省厅汇报案件办理情况;通报2次的,对涉案市、县公安局进行责任倒查。
三是强化督导、注重实效。示范区公安局将组织督察、纪检、信访、法制等部门人员深入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现场,实地督导检查。对于因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问题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民警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因严重不负责任、违规执法引发并应赔(补)偿的信访案件,相关责任领导和民警也应承担一定的信访赔(补)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灵通信息,及时汇报。杨陵分局、交巡警支队在活动中要认真填写《杨凌示范区公安机关局长开门接访和全警入户下访周报表》,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情况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奥运会、残奥会召开期间每日17时前报告当日信访工作情况,无事可电话报平安(电话及传真:87031991),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领导审核后报省公安厅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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