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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关于创建“平安杨凌”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力措施。构建平安和谐杨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示范区“二次创业”的要求,是杨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为了有力推动平安杨凌建设步伐,发挥宣传工作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局决定从九月初开始至十月底,全面搞好宣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元合
副组长:牛新谊董保民 舒雪峰 许平田
成员:各单位政工宣传部门同志
二、宣传工作任务
1、宣传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
2、宣传公安队伍的先进典型事迹;
3、宣传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
4、宣传安全防范常识;
5、宣传平安建设的要求规定等。
三、宣传的形式
1、组装宣传车;
2、各大单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继续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上进行新闻宣传;
3、召开座谈会;
4、入户到群众家中走访;
5、给学生上法制课;
6、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记者座谈会;
7、向群众发放安全防范宣传单;
8、走上街头宣传法律法规;
9、开放警营;
10、向村组社区居民通报工作,宣传自我防范知识等。
四、工作要求
1、这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以及“三深入”的具体实践活动,必须加强领导,各大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认真组织,扎实推动,保证取得实效。
2、要切实围绕“提高公众安全感,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提高创建平安杨凌活动知晓率,提高公安形象满意率”开展工作,努力建设平安杨凌。
3、各级政工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工作,大胆创新,不推不等不靠,主动协调有关各方,掀起宣传工作热潮。
4、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邀请新闻媒体共同策划,更新宣传手段,壮大宣传规模,形成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5、破除旧的宣传观念,树立人人都是平安建设宣传员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每一项工作做起,把平安建设的信息传达给广大群众,警民齐心,构建平安和谐的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