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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网吧安全证程序
  办理网吧安全证程序
  (一)所需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文化部门的《杨凌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核准文件》;
  3 、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4 、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 、法人代表、负责人、安全员身份证;
  6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一寸免冠照片;
  7 、经公安部门认可的 ISP 接入服务单位出具的《接入意向证明》、授权书、接入合同、信息安全责任书;
  8、网吧安全证申请表;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
  10、计算机网络拓扑图;
  11 、经营场地平面示意图;
  12、地理位置平面图;
  13 、原《网吧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以上 1 、 2 、 3 、 4 、 5 、 7 项所列材料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余材料留原件。
  新办网吧需提供上述第 1 至第 12 项材料;变更法人需提供上述第 4 、 7 、8、9、 13 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双方变更协议、新法人代表一寸免冠照片和以其姓名身份签订的租房合同;变更名称需提供上述第 1 、 4 、 7 、8、9、 13 项材料;变更地址需提供上述第 1 、 3 、 4 、 7 、10、11、12、 13 项材料(其中第 1 项需新地址的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第 3 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二)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签定信息安全责任书,安装安全管理软件,进行安全员培训,办理实名上网登记管理系统安装手续,现场考察合格后方可发证。
  (三)办理期限为 30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