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部门之窗
规划局建设局--首页
规划局组织机构
规划局服务承诺
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2006目标任务
规划局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部门之窗>> 规划建设土地局

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

  (一)初始登记

  需提交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来源证明

  2、施工许可证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5、其他相关证件

 

  (二)转移登记

  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

 

  (三)变更登记

  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四)房地产抵押登记

  需提交资料:

  1、房地产抵押合同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证书或用地证明

  4、抵押物评估报告

  5、借款合同

 

  (五)典权登记

  需提交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合法身份证明

  4、地方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注销登记

  需提交资料:

  1、原房屋权属证书

  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需提交资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申请表

 

  (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租赁合同

  3、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