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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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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建制,属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是主管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含杨陵区)国家税收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省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区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防伪税控及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全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税收会计和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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