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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维修 |
主动、热情、便捷 |
对送检的计量器具,检定、维修期不超过2个工作日,超出检定、维修能力的,协助联系上级部门及时检定、修理。 |
1、服务态度不热情、不耐心、不周到的,1次给予批评;2次在大会检讨,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3次待岗学习。2、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承诺任务的,1次大会检讨,2次调离工作岗位。3、对省局、管委会和局里制定的优惠政策顶着不办,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待岗。4、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制度的,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重者报请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
局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服务投诉和违诺处理。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期内处理完毕的,必须及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做出解释。
投诉电话:7035400
局长电话:
7035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