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管部门: 因官网查询到的人才中心电话均为空号,因此通过这里咨询,烦请给予解答,谢谢。 1、我的妻子原籍广东,先户籍在杨凌,05年职中毕业后,在深圳就业,09年来杨凌后,至今无业或打零工。期间,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并于今年4月份拿到毕业证及自学考试档案,请问是否符合档案托管条件?如果可以托管,除自考档案外,还需要携带哪些手续? 2、我本人于06年师范大学毕业(统招),但因当时没有重视,档案一直留在原毕业学校,能否转回杨凌人才中心托管,如果可以,需要携带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档案托管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您妻子现户籍地在杨凌,符合我们人事代理条件,可携带身份证、自考毕业证、密封的自考档案、职中学籍档案、近年来工作材料、社保材料等来我中心办理。您本人也是杨凌户籍的话档案也可以在我中心代理,具体情况请详询029-87035633。另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为“杨凌人事人才网”,经核实,官网公布的所有电话目前均正常工作,其他网站及网站公布的电话均非我中心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