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宋**
信件编码:
A73F
来信时间:
2016-11-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未达到供暖条件,80%以上未入住业主需要交暖气费。
信件内容:
未达到供暖条件,强制供暖,80%以上未入住业主需要交暖气费。 目前,人才公寓装修人数很少,不到20%,今年的入住率更低。对于今年是否供暖,前段时间物业调查,其中80%的业主不同意今年供暖,因为80%以上的业主并未入住。然而,物业却给人才公寓供暖,并没有考虑业主意见。同意供暖交全部暖气费,不想供暖的交30%。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入住率达到60%以上,才能达到供暖要求。物业忽视业主意见,强制供暖,进而造成业主不得不交所谓的“暖气费”。杨凌建设国家级示范区,做一切事情都要合法合理。杨凌要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创业和发展,就更需要规范自身的城市形象。 希望示范区政府能给个合理的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2-05
回复单位:
城投公司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市政华电统一集中供热,且收费标准是按照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2001]108号文件《关于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来收取的。文件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集中供热及用水源热泵供热的居民小区内,凡是产权明确的住宅,均应收取采暖费。对正常供暖的空置房应全额收取采暖费,按业主要求停止供暖的应按正常采暖费总额的30%收取基本费。” 人才公寓小区是集中供热的居民小区,且所有供暖楼宇产权均已明确为业主所有,至于业主反映入住率达不到供暖要求,目前国家对小区供暖的入住率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物业公司在供暖前已征求过业主意见,所有供暖楼宇均有业主要求供暖,并在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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