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士:您好!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接到您在网站关于小饭桌有关问题的来信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节奏快,工作普遍繁忙,许多家长中午或晚饭前无法照管小学生,于是替代家长照管学生,提供午饭和作业指导的“小饭桌”、托管班应运而生,数量逐年增加,逐步赢得了家长、学生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这些小学生的学习和安全也有了较好保障。面对这个提供餐饮服务的新形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其质量安全作为重点,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完善了管理制度。为保障学生用餐安全,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监管 :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杨凌示范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对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食药监部门对餐饮质量进行日常监管的制度,并规定了备案条件。二是严格备案公示。食药监部门每年开学初都对“小饭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小饭桌”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杨凌时讯等方式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家长择优选用。秋季开学后已对73家小饭桌进行了公示。三是加强日常检查。为保障学生用餐安全,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看场所卫生、食材质量、厨师健康、清洁消毒等是否合格,对存在安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进行关停。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每学期都对“小饭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并结合检查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了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管理能力。
通过近几年的严格管理,全区小饭桌的整体规范经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受到了家长、学生的欢迎。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我们将继续做好餐饮质量监管工作,为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就餐做好保障。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