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7465
来信时间:
2018-02-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上门女婿可以分房吗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上门女婿,户口12年就迁到东卜村了,我跟老婆是分枝户,我老婆是户主,我女儿也是在杨凌生的!我想知道我们这种情况我们家阿有资格分到房子的?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3-01
回复单位:
房征办
回复内容:

陈军同志你好:

    你网上留言收悉,就留言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卜村社区东卜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要求进行安置,即:“征收公告发布前近三年连续完全享受该村村民待遇的人员(包括享受合法宅基地、集体财物分配、社保等)。”你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安置。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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