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杨凌示范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政策的关心和学习,2018年12月10日,杨管办发【2018】65号公布了《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你们永安村属于610403001片区范围,征地标准为60738元/亩,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文件要求土地征收实施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基础,结合示范区实际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
现示范区管委会土地征收继续执行《杨凌示范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试行)》(杨管发【2006】13号)。统征地安置补助费1.7万/亩直接支付给村集体,村民一直享受“双八佰粮”政策,土地补偿费、经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不再一次性直接自付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或被征地农民,由示范区管委会统一将该款项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费(双八佰粮)、学历教育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养老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和其他费用等五项社会保障。部分征收的安置补助费1.7万/亩直接支付给村集体,村民只享受“双八佰粮”,其他暂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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