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吴**
信件编码:
GPPS191202M1O6
来信时间:
2019-12-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
信件内容:
2019年9月1日颁布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请问杨凌发改局按要求督促物业公司实施了吗?因涉及到双方的利益,比较关注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的落实情况。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12-04
回复单位:
市场监管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行,按照杨管发改发〔2019〕79号文件要求,杨凌示范区相关部门对全区130余家小区物业公司开展了专题调研,下一步将开展物业收费成本监审工作。示范区物价定价部门已向省物价局请示,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市于2020年1月份前制定办法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们下一步将及时出台《杨凌示范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加强价格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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