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GPPS191231B16Q
来信时间:
2019-12-3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陕西省其它区域的残疾证可以免费乘坐杨凌公交车吗
信件内容:
12月29号,下午在杨凌火车站公交站台准备搭乘尾号1173公交车,司机说只认杨凌区残疾证,其它一律不认,态度恶略
请问是这样吗??杨凌区、杨凌示范区。 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1-03
回复单位:
杨陵区政府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公交公司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杨陵区人民政府杨政发﹝2017﹞32号文件关于《杨陵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持残疾证免费乘坐公交,这属于地方性政策。我公司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因此我公司实行杨陵残疾人持证免费乘车的政策,外地残疾人实行乘车正常收费。
对于我公司当班驾驶员不文明、不礼貌的服务行为,我公司将加大驾驶员文明服务培训力度,增强驾驶员文明意识,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满意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