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忽**
信件编码:
GPPS2001020648
来信时间:
2020-01-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生育津贴的申请和发放
信件内容:
关于生育津贴的发放 1、现各大城市关于女性的生育津贴都是休完产假给发放 ,杨凌示范区这边是每年的7月份和次年的1月份交资料,这让人不可思议。2、本人是四月份休的产假,9月份上的班,只能等1月份交资料,听工作人员说生育津贴拿到手还要等半年 ,是这样吗 ? 3、关于生育津贴的发放是根据单位自己实际休的产假天数还是这边规定的顺产98天,剖腹产113天。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1-03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参保单位正常发放,产假后每年7月和次年1月由参保单位统一向示范区社保中心申请,经审核后,再由示范区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各参保单位。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本人生育或流产时间上月度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天数折算后乘以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咨询电话:8703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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