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焦**
信件编码:
GPPS2005247FSM
来信时间:
2020-05-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住宅设计规范实施问题
信件内容:
我在杨凌华星公园里购买商品房3号楼,朋友提示住宅设计规范是十二层以上的高层配备二部以上的电梯,而华星公园里是一梯二户,请问是否违反规定?政府审批如何审批通过?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5-29
回复单位:
住建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依据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6.43条: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连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公园里住宅小区在12层以上每5层设置了连廊,满足规范要求。感谢您对杨凌住建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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