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符**
信件编码:
GPPS20062263XJ
来信时间:
2020-06-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汉中户籍高中入学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在汉中工作的杨凌人,户籍在汉中的孩子今年中考后能否拿着本市(汉中市)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转回我区相同级别高中入学?如果需要转户籍,2008年在金辉小区购置商品房一套可随房产证办理孩子转户籍安置入学一事? 中考在即,盼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6-29
回复单位:
教育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按照《陕西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9号)精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跨省录取”,你孩子未在杨凌参加中考,所以杨凌学校无法录取。若孩子户口在杨陵,可于高二年级转回户籍地高中就读。毕业年级不予以转学。

感谢您的来信。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