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GPPS2009088DNC
来信时间:
2020-09-0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新生儿费用报销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新生儿1个月零2天 父亲在西安参加职工医保、母亲在咸阳参加职工医保 父亲户口在杨凌揉谷镇权家寨村、母亲户口在铜川市 孩子户口在杨凌揉谷镇权家寨村 多次咨询大厅业务员无法办理新生儿医保,这个马上快三个月请相关部门明确 西安、咸阳 的办理时新生儿户口在哪里 在附近参办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9-11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关于新生儿参保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对于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只要其母亲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随母进行参保登记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可以随母亲在参保地、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缴费参保。
   如有其他问题和疑问请致电区合疗办029-870123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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