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贺**
信件编码:
GPPS2009178I82
来信时间:
2020-09-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锦绣花城小区内部停车位不让业主停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锦绣花城的买受房屋业主,小区内部停车位是不是让业主停的,小区物业现在制定一项规定,因锦绣花城小区是安置房,本小区的车位停放只能让物业人员和小区安置人员停放,不能让买受房屋的人和租户停放,这是什么意思?我把房子买到这了,不能让买受房屋的人停车,该小区应该有地下车库吧,为什么也不见开通?只有地面停车,就地面停车,不准我们买受房屋的人把车停放在里面,试问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了不准在安置小区买房的人停车?这是不是土霸王条款?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9-22
回复单位:
杨陵区政府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到关于您的网民留言转办单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到邰南社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锦绣花城小区为拆迁安置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工作由邰南社区干部代管,9月4日将物业服务工作移交给杨陵区国有物业公司,具体交接工作正在进行中。
锦绣花城南、北区共有房屋1278套,其中,进行买卖交易、租赁等共200余套,实际安置居民居住1000余套,但实有地面停车位220个,无地下停车位。因停车位严重不足,仅1000余户安置居民都不能满足需求,经常造成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经邰南社区“两委”干部研究,决定房屋租赁及买卖户不允许在小区内停车。
另外,拆迁安置小区只对所有安置居民免收物业费、停车费等,因此所有免物业费、停车费等服务只针对拆迁安置户,房屋租赁及买卖交易,为居民个人行为,社区及物业公司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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