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梁**
信件编码:
GPPS210323R4SH
来信时间:
2021-03-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科技政策有效性
信件内容:
您好!想问下《杨凌示范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措施》和《关于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的有效性。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3-25
回复单位:
科技创新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为了促进示范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杨凌示范区先后制定《杨凌示范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措施》和《关于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其中《关于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意见》目前有效,《杨凌示范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措施》中有关专利资助的部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杨凌示范区最新的知识产权政策执行,其他部分有效。

如后续有相关问题,请致电029-87019511。

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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