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郭**
信件编码:
GPPS2103301WB6
来信时间:
2021-03-3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术技能补贴
信件内容:
贵单位:请问2021年还有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术技能补贴政策吗?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否属于此技术技能补贴范围内?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4-06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根据示范区人社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杨管人社发2019[113]号)文件,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放宽至累计缴费12个月(含)以上的,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可以前来社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具体的补贴标准:取得上述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2021年3月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职职工累计缴费条件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认定日期在2020年内的,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底。取得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须在证书认定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办理流程:携带取得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前来政务大厅31、32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703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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