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吴**
信件编码:
GPPS20230613CJ61
来信时间:
2023-06-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会计初级职称申领技能补贴
信件内容:

22年参加会计初级职称考试,8月7日批准合格,但是陕西省直到2023年1月9日才将证书邮寄到家,3月份咨询示范区,回电说会计初级职称不在示范区技能申领补贴范围内,想咨询现在是什么政策。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6-15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国家联网系统(zxcx.osta.org.cn)可查询到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您所取得的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属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法在国家联网系统查询到,不在享受补贴范围内。 如有问题请致电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电话:029-87032991具体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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