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长**
信件编码:
GPPS20250102DPIG
来信时间:
2025-01-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孩子中途转学入学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家孩子现在周至上初一,户口是周至老家的,现在因为家庭原因全家搬到杨凌了,在绿地小区已经买了房子,请问我家孩子想25年春季或者秋季上杨凌的陕师大附中(离家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最好是春季上 这样我们就比较方便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1-02
回复单位:
教育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留言收悉,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转学条件和程序见如下几条。第八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第九条: 学生转学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学籍信息,在系统内上传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和佐证材料后,即可发起转学申请,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学生在转学前,家长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并商定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方式。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在接收正常入学、转学、复学的学生后,班额须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请参照办理,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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