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GPPS20260629VFGM
来信时间:
2026-06-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陵区内无人机航拍审批
信件内容:
杨陵区大部分区域属于飞行管控区域,uom平台上进行无人机飞行计划申请,总是不按时审批,或超时审批自动不通过,请问区内是否有其他官方渠道进行飞行计划申请(飞行高度120m以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7-01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无人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无人机飞行审批由国家航空管理部门审批,地方政府无相关审批部门。地方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负责无人机基础信息摸排登记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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