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安排部署,切实阻断疫情传播,落实区内经营户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2月13日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约谈会议,区内12家营业商超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了《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通告》(第1号)、(第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并就杨陵区纪委《检察建议书》及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经营主体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是要按照示范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三项措施”;二是要密切配合监管人员工作,加强营业期间工作人员管理,继续加大疫区人员排查力度;三是要切实做好防疫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严禁哄抬物价,确保市场稳定。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各市场主体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及时落实主体责任及阻碍监管人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信用“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