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违法行为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 作者:翁瑞 发布时间:2019-06-09 14:3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凌示范区按照中省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本着有乱必治、治早治小、依法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对各行业、各领域各种乱点、乱象的集中摸排整治,以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即日起,杨凌融媒体中心开设“重拳治乱看担当”栏目,进一步宣传报道示范区各级各单位行业治乱工作成效,旨在营造扫黑除恶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本期推出第七篇: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违法行为。

近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治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4月12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一起辖区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经查询,发现该职工提供的合同和收据均为假手续,被工作人员现场查处,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时间报案。经调查,该职工联系外地非法中介制作假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并收取该职工高额手续费。最终,公安机关以使用伪造手续给予该职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类似骗提案件,在杨凌并非个案。为有效打击类似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对各种可能的骗提骗贷线索进行排查,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

排查过程中,该中心发现区内有些小区张贴有中介代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小广告。针对小广告提供的信息情况,各业务口加强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的审核,职工在本地购房的通过房管系统查询合同真伪,凡是异地购房的职工均全部通过各地房管局门户网站查询购房合同真伪,有效杜绝骗提行为。同时中心根据公积金贷款激增情况,及时调整了使用政策,从源头把关治理。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门户网站发布通告,对使用假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在此,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务必依法依规,切勿相信虚假广告宣传,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并提供问题线索。

示范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29-87035877

信件举报: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一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编:712100

邮件举报:ylgjjshce@163.com

现场举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一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打击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严厉打击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3.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

以下行为皆属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范围

1.缴存职工使用虚假材料(包括假不动产权证、假发票、假结婚证、假合同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

2.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协助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

3.房地产开发商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4.其他涉及公积金的“黑”、“恶”现象。

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参与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等情况;违反保密制度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有序、公平公正、按绩施奖。对实名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实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