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10个食品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陈瑾 发布时间:2016-11-24 10:52

11月21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该局制定下发了《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粉条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小麦粉馒头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个食品小作坊操作规范。
    据了解,最新制定的10个操作规范分别涉及豆腐、粉条、小麦粉馒头、生湿面条、菜籽油、酱卤肉、饸饹、面(米)皮、食醋、蛋糕等食品小作坊,基本涵盖了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品种。
    据该局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处长刘忠琪介绍,目前陕西省各类食品小作坊大约12000余户,普遍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小作坊产品长期存在生产工艺随意性大、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为全面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10个操作规范内容全面,涵盖依据及范围、基本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器具、加工场所、个人卫生、生产要求、贮存与销售、质量控制等八方面内容。同时,注重强化风险控制,在操作规范中明确了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和不能使用的具体品种,比如在豆腐小作坊操作规范中,明确可用添加剂为食用氯化镁(俗称卤水)、硫酸钙(食用石膏)、葡萄糖酸内脂,禁用非食用物质工业石膏、工业氯化镁、碱性橙Ⅱ、碱性嫩黄染色、硼砂、乌洛托品、吊白块等,清晰直观地解决了可用和不可用问题,降低误用和传统习惯使用等原因造成的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非法添加等问题,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