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情况的公示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5 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按照《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抽调检查人员,于2016年9月5日对杨凌悦康医药有限公司(单体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组讨论,认为该企业现场检查符合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2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监督电话:029-87033983;传真:029-87035961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南门

邮 编:712100

特此公示。


                                                     2016年9月5日



企业

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检查

日期

现场

检查人

杨凌悦康医药有限公司

零售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

杨凌示范区渭惠东路御景国际5号楼20号商铺

2016年9月5日

张海龙夏春丽

杨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