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9 17:03

为确保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按照陕西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总体安排,结合杨凌实际,12月15日,示范区出台了《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示范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紧紧围绕“四个杨凌”建设,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充分发挥杨凌科技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优势,改革创新,体现特色,强化监管,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支持共治的工作格局,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杨凌食品安全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率。

此次创建工作从2014年11月开始,到2015年8月完成组织实施任务,之后是自查整改、申报验收、省上考评、满意度测评、公示审定等环节。创建后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食品产业健康良性发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上升的总体目标。示范区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魏建锋为组长,杨陵区政府、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并对照《陕西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将5大类178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了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单位。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勇于担当,扎实工作,高标准地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要细化部门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规范,着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创建要求,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尤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强化日常指导协调,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切实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要务必按照标准和时限,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和行政效能问责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杨凌时讯翁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