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消防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从消防救援队伍中退出干部作出如下提示:
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5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
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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