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8-16 09:01

委、政府,党工委和管委各工作部、各直

凌示范深化机改革工作方案》已党工委同意,予以印请认真抓组织实施。

中共凌示范工委公室

2018814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时高质量推进示范区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构建自上而下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为谱写新时代杨凌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对标中省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中省确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实际在中省政策规定范围内,根据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确保机构改革运行顺畅、更有效率。

(三)注重统筹统筹安排两级党政机构改革,抓好群团组织改革,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同步做好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压茬推进、相互衔接、有序开展。

(四)周密组织实施。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规矩,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主要任

(一)制定和批示范改革《方案》。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制定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后,上报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专班,经省委批准后组织实施。《方案》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机构限额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

(二)制定改革《意》。杨陵区委要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和示范区党工委部署要求,认真制定机构改革《意见》,报省委审批后实施。《意见》要着眼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三)好机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在报批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同时,研究制定示范区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对转隶、集中办公、挂牌、拟定“三定”、经费和资产处置等作出安排。由党工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召开示范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杨陵区同步推进落实,抓好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8)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815日前研究提出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初稿,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825日前按程序研究审议,修改完善。

(二)方案(8月—9)830日前将《方案》上报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同步制定示范区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相关配套政策及各部门“三定”规定。9月中旬召开示范区机构改革推进会,安排部署机构改革工作。

(三)组织实(9月—20193)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杨陵区机构改革《意见》经省委批准后,审核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推进落实,20193月底前完成两级机构改革任务。

四、组织领导

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作为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两级机构改革工作,党工委书记李婧总负责。

成立党工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杨陵区机构改革工作。由党工委副书记刘天雄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董立民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综合、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三个组,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全面准确落实中省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确保示范区机构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机构改革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勇挑改革重担;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研究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各涉改部门要服从大局,严密组织实施。

(三)严肃纪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组织、编制、人事、财经、保密等纪律要求,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从严控制提拔和调整干部。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

(四)造良好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密切关注各方面反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附件:党工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及分工


附件

党工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及分工

一、组长

刘天雄党工委副书记

二、副组长

董立民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

三、成

党工委管委会秘书长

申忠海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政研室(法制办)主任、改革办主任

王居仓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袁鸿马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审计局局长

黄红星示范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夏建刚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副主任

四、任分工

下设综合组、方案制定组、组织实施组。

(一)根据党工委安排,组织相关会议活动,做好领导讲话起草、会议通知印发和会议记录等工作。承担机构改革有关文件材料的呈送、报批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申忠海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政研室(法制办)主任、改革办主任

副组长:夏建刚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副主任

曹斌昌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

(二)方案制定负责制定报批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编制审核示范区机构改革各部门“三定”规定。指导杨陵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并进行审核把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白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夏建刚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副主任

(三)组织实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落实中的问题,做好机构改革中债权债务划转、办公用房调配、固定资产移交、经费保障、档案交接管理等事宜,督促检查两级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袁鸿马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贺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审计局局长

黄红星示范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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