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示范区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04-29 19:50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杨凌示范区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杨凌示范区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保护耕地,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利用开发秩序,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精神,结合示范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标内容和依据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掌握示范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继续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严格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开发和管理秩序,努力实现“保发展、保红线”目标要求。从4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重点检查内容

  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内容为2010年度杨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和“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

  (三)检查工作依据

  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查处的违法用地案件将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文件实施问责。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检查范围

  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杨凌行政辖区,涉及237个变化图斑,图斑面积8869.7亩(以国土资源部遥感监测图变化图斑面积为准)。

  (二)工作职责

  示范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执法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执法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向管委会作专题报告。

  三、具体工作安排

  2010年度示范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清理、验收评估、成果上报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上旬召开专项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动员。

  第二阶段:自查清理(4月上旬至6月30日)。由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会同杨陵区政府依据斑点区位,分工负责,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完成图斑实地核查、内业核实、报表填写、案卷组卷、成果归档、初步成果上报工作。

  5月中旬,由示范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全区自查清理工作开展重点督查、核查工作。6月10日前,根据检查结果,对掌握的重点违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集中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管委会研究,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相关问责。

  第三阶段:验收评估。7月5日前,由示范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完成示范区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评估工作。7月15日前,做好迎接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成果上报。7月21日前,由示范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图斑核查与整改查处结果、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经管委会审核后,按程序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督查、验收分工和方法

  (一)督查检查方式

  督查检查工作采取在示范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在督查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15号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核查验收形式

  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制的方式进行。省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杨凌示范区进行验收。示范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杨陵区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法

  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采取“查、看、听”等多种方式进行。一是查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音像、影像、卷宗等资料;二是根据资料查阅情况确定现场抽查图斑,验收抽查图斑比例原则不少于30%;三是听取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整改查处工作情况全面汇报,交换意见。四是随机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了解其他相关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0年卫片执法检查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启动问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发生较大变化,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示范区和杨陵区国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法,整改到位

  要把查处整改作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段,不断强化措施,边查边改,主动整改。发现的违法案件逐宗进行梳理,逐一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整改工作必须达到“处理到位、追究到位、移送到位、落实到位”。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没收,对于该复耕的违法占地,要坚决予以复耕,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的案件立案率要达到100%,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逐一分析,认真梳理,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建立相应工作预防机制,对于上级部门指出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三)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确保检查成果质量

  要严肃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文件必须一致,纸质文件由填报人、分管局长、局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上报。对于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

  总结经验,加强培训学习。通过实地帮教、技术操作指导、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法方式,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专业人员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依规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杨陵区国土资源局每周四17时前将卫片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上报示范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五)责任明确、严肃约谈问责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人事劳动局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分清责任,明确事实,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问责条件的,要严肃开展警示约谈,限期整改,联合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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