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第十八届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以下简称农高会)将于2011年11月5日至11月9日在我区举行。农高会期间,我区食品生产、经营消费也将迎来一个高峰期,为确保农高会顺利召开,保障所有参会人员食品安全,进一步树立示范区良好的对外形象,现就切实做好农高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高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农高会既是杨凌示范区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示范区会展产业发展的旗帜,办好第十八届农高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食品安全保障是办好农高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农高会期间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平稳。
二、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安排,加强市场重点品种和特色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生产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市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以及宾馆饭店食品安全及秩序的整治,严格各类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摊贩。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高会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预案》要求进行报告和救援。加强信息报送,重要信息及时报送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