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创新创业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和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技术创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履行好国家赋予杨凌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杨凌农科教优势,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示范区实现内生驱动、跨越发展。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表彰一批在技术创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评选标准
表彰技术创业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0人)及优秀创新创业团队(15个)。
(一)技术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
1. 评选范围
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单位内负责技术创业工作的人员。
2. 评选标准
(1)遵规守纪,践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单位廉政鉴定合格。
(2)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在政策推介和团队招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招引的团队(企业)综合水平较高、发展前景较好;为企业提供完善和高效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企业服务、投融资服务、成果转化及其他各类服务。
(3)申报先进个人的人员:在技术创业工作中,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绩突出;为创业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辅导和咨询服务,积极促进企业成长。
3. 推荐程序
(1)推荐单位按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推荐表彰工作进行廉政鉴定的规定》(杨纪发[2012]21号),对推荐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做出廉政鉴定;
(2)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交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提出拟奖名单,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后,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
1. 评选范围
2012年认定的示范区创新创业团队。
2. 评选标准
团队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创业项目具有明晰的商业计划和发展前景,在税收、就业、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一定的贡献。
3. 推荐程序
由技术创业办公室组织专家联评推荐(根据创业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提出拟奖名单,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后,最终确定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名单。
三、申报要求
请于2012年12月21日前将技术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的推荐表及廉政鉴定一式三份报至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1、2。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 涛 李明社
联系电话:029-87036825
地 址: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大厦438室)
杨凌示范区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