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有效治理出租车行业乱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出租车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出租车违规经营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违规经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1.待租时拒载乘客的;
2.营运途中甩客的;
3.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4.无故绕行的;
5.不出具出租车专用发票的;
6.不使用计价器收费的;
7.其他违反有关出租车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予以举报
1.向杨陵区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举报
电话:029—87018596
邮箱:ylqczcglbgs@163.com
地址:杨陵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5楼
2.通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举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提供违规行为有关证据(包括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出租车车牌号及与违法事实相关的图片、录音、视频等);
3.举报人有义务配合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对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四、奖励方式:
举报人举报的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100元。同一线索被多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
五、不予奖励的范围:
1.道路运输执法人员正在核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2.道路运输执法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
3.举报的违规行为经查证不属实的或无法查实的。
六、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1年。
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