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市监质监〔2019〕6号)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商品市场供给质量,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2019年6月份我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全区流通领域学生用品、消防器材、太阳镜开展了商品质量抽检,共抽样检测学生用品20批次(修正带10批次、签字笔10批次)、消防器材20批次(灭火器10批次、应急灯10批次)、太阳镜20批次。现将抽检结果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