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食品生产领域试行“信用+审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促进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在全区食品生产领域试行“信用+审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目的

通过推行“信用+审批”新模式,旨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诚信激励审批机制,实现审批流程的精简优化、行政监管的精准有效、企业诚信的自律提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包括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

三、实施内容

一是信用信息归集:全面收集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税务、社保、养老保险等多部门联合纳税信息等级评价,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二是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评定,分为AA(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为A,纳税信用等级为A)、AB(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为A,纳税信用等级为B)、BB(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为B,纳税信用等级为B)三个等级。

三是差异化审批模式:在无违规违法记录前提下,根据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审批模式。AA企业可享受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速度加速20%服务;AB企业可享受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速度加速10%服务;BB企业可享受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

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对“信用+审批”新模式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新模式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