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总工会、全区各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根据《陕西省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导向,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奋斗、更加智慧的创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2020年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全国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全国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推荐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未因这一贡献获得其他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可以推荐。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推荐。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选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不推荐现役军人、外国人、港澳台人员。
(二)名额分配:本次分配给杨凌示范区推荐评选名额2名。其中人选类别为: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县处级以下1名。
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一线工人或专业技术人员1名。
(1)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有对应类型推荐名额的,自主选择推荐1名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或企业负责人人选参加联评。
(2)同意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人选的,对应占用推荐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推荐名额。
三、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同心、跟党奋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爱岗敬业、创新创造,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养造就国家战略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促进祖国统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严把人选质量关。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省级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统战人士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意见;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征求民政、社会工作等部门意见。
(二)严把民主监督关。要切实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劳动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选工作中,通过推荐评选更好引导广大劳动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劳动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所在单位、省级和全国三级公示。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推荐人选必须经基层民主推荐程序,并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经评选工作专班审议通过,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后,推荐人选在省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正式推荐材料,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复审通过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推荐人选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的,取消该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全称)、职务、职称、简要事迹(300字)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严把工作纪律关。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基层推荐。推荐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经所在或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所在单位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逐级审核上报。于2025年1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资料(含电子稿)报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办公室(邮箱:ylsfqzgh@163.com)。具体包括:
1.《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简表》(附件,一份);
2.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一式五份);
3.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公示(一式五份);
4.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示结果报告(一式五份);
5.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的照片(近景、远景各一张);
6.表彰荣誉证书(决定)(一式两份)。
(二)省级审核。评选工作专班提出推荐名单报省功勋办审核后,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于2025年2月13日前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三)公示和复审。初审通过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于3月6日前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复审资料包括:
1.《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五份),随表另行报送2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红底照片;
2.推荐人选脱密承诺书。
联系电话:87032928 联系人:张雨萍 薛升昌 葛 迪
2025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