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杨凌示范区“信用+生态环境”监管模式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生态环境领域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依托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分级管理融入环评审批打包服务、排污许可登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等全业务链条,建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精准服务、审慎监管”的工作体系,现就推行“信用+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模式公告如下。

一、实施目的

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机制,为守信企业减负增效,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培育守法诚信理念,形成“信用越好、服务越优、监管越柔”的良好格局,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示范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纳入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企业。

三、信用等级依据

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执法、排污管控等情况综合判定。信用等级越高,享受服务越优、办事越便捷。

四、实施内容

“信用+生态环境”监管模式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为信用A级企业提供以下便利服务:

1.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环评审批实行即来即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

2.排污许可便捷办理。信用A级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等业务,实行优先办理、即来即办,精简申报材料,全程网上办理、压缩审核时限。

3.差异化执法监管。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在线监控、远程核查等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轻罚慎罚。

4.信用修复帮扶。对因轻微违规导致信用扣分、生态环境信用等级降级的企业,主动靠前服务,提供整改指导,协助其及时消除隐患、完成信用修复。

五、分级管理措施

A级企业:享受上述全部便利化服务。

B、C级企业:执行常规监管,适度约束。

D级企业:从严监管、加密检查、限批项目、取消生态环境政策红利,倒逼企业主动整改、提升信用等级。

坚持以信用赋能生态环境治理、以环境监管规范培育企业信用,充分调动企业绿色转型内生动力,推动示范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着力打造省部共建示范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标杆样板。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