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摇号配租结果-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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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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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结果公示期从2017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止。
2、请于2017年1月17至2月28日之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杨凌示范区农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邰北公租房2号楼农科大厦6层)签订租赁合同;携带合同前往杨凌示范区农科物业管理公司领取房屋钥匙。
3、申请家庭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的,视作弃权处理。一年之内不可再次申请公租房。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为两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5、公租房只用于各位租户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请不要装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若租住期间购买住房,请履行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