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资产管理公司、农科物业公司:
根据《关于杨凌示范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试行)》(杨管建发〔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租赁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递交申请,联审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签订续租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请资产公司和物业公司通知业主及时办理申报手续。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9日
农科资产管理公司、农科物业公司:
根据《关于杨凌示范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试行)》(杨管建发〔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租赁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递交申请,联审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签订续租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请资产公司和物业公司通知业主及时办理申报手续。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