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事项:
1、摇号结果公示期从9月28日至9月30日止。
2、请于10月8至10月31日之间(节假日不办理)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杨凌示范区农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邰北公租房2号楼农科大厦6层)办理租房入住手续。
3、申请家庭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手续的,视作弃权处理。一年之内不可再次申请公租房。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为两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