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的开展我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确保享受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查,下列申请对象符合享受租赁型保障房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87045578 87036499
地址:杨陵区城建局大院,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一楼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16年租赁型保障房申请资格审核公示名单 2016.6.7.doc
杨凌示范区2016年第一季度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发放公示名单 2016.6.7.doc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