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批公示

根据《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过申请人自愿申请,由社区、镇、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进行复审,并上报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审核,现有406名申请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13日)向杨凌示范区监察室、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杨凌示范区监察室

   地址:示范区政务大厦431室 ,电话:029-87036950 029-87036950(传真)

   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示范区政务大厦336室,电话:029-87036906 029-87035635(传真)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电话:029-87035877

   附件:《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