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青年公寓入住资格公示(第一批)

根据《杨凌青年公寓管理办法》和申请人递交资料先后顺序,经示范区保障房管理部门审核,现将杨凌青年公寓申请人员入住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5年3月4日-3月6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有意见建议的,可与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示范区住建局联系。

示范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电话:87036499

示范区住建局电话:87036906

附件:杨凌青年公寓入住资格(第一批)公示表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毕业院校学历户籍工作单位
1卜*丹6105811*******442528暨南大学本科韩城杨陵区统计局
2蔡*鑫6103231*******041728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宝鸡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
3徐*驰6124012*******277525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安康杨陵区大寨中心小学
4朱*彤6104312*******122024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咸阳杨凌示范区医院
5石*琳6103262*******164425商洛学院本科宝鸡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
6李*蕊6104281*******112326宝鸡文理学院本科咸阳杨凌高新第四小学
7张*为6104041*******102826宁夏大学本科咸阳杨凌高新第四小学
8韩*敏6104251*******412627安康学院本科咸阳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
9尚*帆6101211*******002129陕西科技大学本科西安杨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李*静6106261*******064531重庆大学本科延安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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